我们备考法考,要经历三个层次的学习:
(1)学习知识点。考试大纲和历年试题涉及的知识点,常考、重点难点知识点等,这些我们可以通过:看书预习——音频听课——总结错题来掌握、理解。
(2)理解记忆知识点。在初学的基础上,需要通过反复阅读、定时复习、突击记忆来解决。
(3)熟练掌握知识点。只有熟悉知识点,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知识点,才能加强做题速度和正确率,才能更好的分辨案例中对知识点的变型考察,才能精准定位知识点所在学科、章节、陷阱和具体内容。
法考备考战线长,难免不会遗忘,如果不能及时复习的话,前面所学会随着时间流逝。所以要想达到第三层次——熟练掌握知识点,必须不断进行循环复习。
一、循环复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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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克服遗忘、保持记忆
根据艾宾浩斯记忆曲线,遗忘率随时间的流逝而先快后慢,特别是在刚刚识记的短时间里,遗忘最快,随着时间的推移,遗忘的速度减慢,遗忘的数量也就减少。所以说,越及时复习,就记得越牢固,这时候复习的效率也就越高,还能保持一个长久的状态。
由于复习进度的需要,我们要把80%以上的时间用来学习新知识:看书预习——音频听课——提炼笔记——总结错题,进行这四步的不断反复循环。在进行新知识学习的同时,我们必须加入复习的时间,才能把前面的学习效果维持住,这个时间要占到我们总学习时间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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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巩固笔记上的知识
循环复习在学习中起到了巩固、强化的作用,是掌握知识点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不推崇考前突击,或者学霸速成模式,只信赖细水长流式学习+复习,一旦养成了学习习惯——大块时间学习+碎片时间复习,这种惯性会推着你每天前进,你一天不看书心理就会发慌、会着急,这是是一个自然而然、螺旋上升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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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帮助你加强综合水平
循环复习的次数越多,越容易形成章节之间、科目之间的内部循环和知识点串联。(1)在复习的过程中,你会很自然地联想到这个章节内部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如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之间;(2)也容易在相关的章节之间产生横向沟通,比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者之间对于行政委托有什么不同,三者的设定权限也是不一样的。在民法里面物权法和继承法遇到一起会有那些地方会产生奇妙的组合。(3)到第三遍复习的时候,你很有可能会发现不同科目之间对相似问题的规定也会有联系和区分之处,如刑法的刑罚和刑诉的刑罚执行部分会前后产生因果关系,刑罚的执行部分又和检察院的检察监督会产生减刑、假释程序上的共鸣。
所以,每多一次复习,你的对知识点的掌握层次就会上一个台阶。(1)初期的新知识经过看书预习——音频听课——提炼笔记——总结错题这一个完整的四步学习,仍然处于初阶掌握阶段。(2)经过第二遍复习才会稳定地存在于脑海中,处于二阶阶段,能够小范围地进行联系和区别。(3)第三遍复习的时候,你甚至可以找到前面自己总结笔记的BUG,找到那些曾经未注意的犄角旮旯,还会在更高基础上进行大范围的前后贯通,纵横捭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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