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工作者按照《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与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具体薪酬待遇附后),设置3岗18级,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户籍不在天津市的,可获得天津市户籍。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